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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区白沙街道202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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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根据市、区关于202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现就我街202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深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确保如期通过国家、省的评价验收

  (一)深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对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将各项创建任务列为年度食品安全考核重要内容,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建立台账、明确节点、压实责任、逐项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创建任务。成立蓬江区白沙街道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小组,开展实地督导检查,召开创城工作推进会议。积极支持配合开展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以及区相关工作,持续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创城工作宣传等工作。

  二、加强食品经营单位日常巡查工作

  (二)加强组织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开展食品经营单位日常巡查以及专项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向巡查对象宣传食品监督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保护好现场并进行拍照,保留相关证据,并向街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三、开展食品经营单位摸底排查工作

  (三)根据《蓬江区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排查工作台账》组织社区开展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摸底排查工作,核查食品经营主体是否取得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证照信息是否一致、证照信息是否与经营的住所地址相一致等,提醒相关单位依法取得相关证照后方可开展相关生产经营活动。

  四、加强重点领域监管

  (四)配合区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违法宣传营销、欺诈误导消费等行为。

  (五)食品流通环节:配合区开展各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六)餐饮服务环节:配合区严厉查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组织全街食品安全协管员开展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工作,实现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全覆盖。

  (七)加强食品摊贩监管,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根据区食安办《关于进一步落实镇、街职责加强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规范食品摊贩经营试点区域食品摊档日常管理及年审工作,并及时将登记的食品摊贩信息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八)配合区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防范发生校园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

  (九)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管理。配合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三专、三证、四不”要求,继续推进第三方冷库备案和公示。街食品安全协管员要加强排查,发现问题线索的,及时报街食安办,由区食安办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把好进口冷链流通环节防疫关口。

  五、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机制

  (十)修订《江门市蓬江区白沙街道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印发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街道办事处与社区签订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六、加强食品安全宣教力度,强化社会监督

  (十一)按照我街制定的食品安全宣传方案,认真组织社区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宣传手段,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和自律意识,同时也让群众了解和掌握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鉴别的基本方法、切实提高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养成良好的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自觉筑起食品药品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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