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街日常工作疫情防护物资采购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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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白沙街道办事处,现对“日常工作疫情防护物资”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
日常工作疫情防护物资采购
二、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内容
N95防护口罩(GB19083-2010)、500ML75%酒精、免洗速干乙醇消毒液、医用检查手套(天然橡胶乳胶),详见附件表格
(二)项目标的
项目标的13万元,甲方收到服务商的报名资料后,对各服务商的报价、相应资格及有相关服务经验等方面进行审核,择优选取一家服务商,签订服务合同。
(三)采购服务要求
按我街需求将防护物资配送上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相关技术规格和功能要求,必须提供防护物资的检验合格证书。
(四)采购方式
按需采购
(五)服务期限
按甲方实际需求与乙方协商服务期限。
(六)项目结算
签订合同,按实际情况结算。
三、服务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报价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专业能力较强,且具备提供完善售后服务的能力。
(三)报价人应当具备所报价产品的供货能力以及保证所报价产品的来源渠道合法;
(四)报价人应当具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供应商资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名方式
供应商把所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附件报价表(填写保险公司名称、盖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以纸质密封件形式送至江门市蓬江区环市一路68号6楼602室,不接受通过网络发送的电子版资料。若有多家供应商竞价,采购方综合考虑供应商的报价和相关服务工作经验和质量等,最终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并电话告知成交结果,未成交单位不再逐一通知。
五、本项目公告期限
2022年12月16日至20日为公告期限,在期限内收到的有效报价资料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报价。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白沙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余小姐,电话:2047558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在上班时间电话联系。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白沙街道办事处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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