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河长制出成效,通过市级中期验收蓬江区河长制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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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日报讯 (记者/胡晴晴 通讯员/林晓云) 12月13至14日,由江门市河长办统筹,江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中期评估验收督查组到蓬江区开展督查验收工作。经过为期2天的检查,该区顺利通过了河长制工作市级中期验收,标志着蓬江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胜利。
根据安排,本次督查采取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相结合的形式,其中现场检查要求随机抽取3个镇(街)、每个镇(街)随机抽取3个村(社区),检查项目包括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河长制工作台账资料、河流保洁巡查工作、政策宣传工作等,最后进行实地检查。
督查期间,市环保局总工程师谭永强带领督查组一行3人,在蓬江区副区长张沃芬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河长办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先后到蓬江区荷塘镇、杜阮镇、环市街,严格检查了镇、村两级河长制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督查组在完成镇、村两级督查的基础上,对区级河长制工作进行了中期评估及验收,随后听取了张沃芬关于蓬江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情况汇报。
督查组对蓬江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给予高度评价,肯定了该区河长制工作机构配置、政策机制配套、河流治污、宣传发动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同时认为该区注重在工作中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措施,凸显了地方特色。督查组还表示,河长制推行后,蓬江区的流域环境得到了显著的改善,向水清岸绿的目标迈进了一大步。
据悉,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蓬江区2017年政府工作的重点政治任务和工作任务,也是关乎经济发展、生态保护和民生福祉的头等大事。该区河长制工作得到市督查组高度评价和赞许,为下一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该区河长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继续全面、深入、扎实推进河长制工作,不断提高河流管理水平,改善生态环境,助力建设绿水青山新蓬江。
转载自2017-12-19 江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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