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出意外 人民调解获赔偿
字体:[大] [中] [小]
2019年6月10日,蓬江区杜阮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因工伤引发的赔偿纠纷,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吴某莲是来自四川的进城务工人员,在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子绵幼儿园从事厨房相关工作,在事故案发当天早上5点她如常前往幼儿园上班,不料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多处骨折,交通肇事逃逸人员至今还未捉获。吴某莲正准备接受第二次手术,并且已经独自支付了9万多元的医疗费,面对后期的治疗费表示已无力支付希望用人单位给予她相应的工伤赔偿来缓解目前的困难。因此她委托女儿陈学某于6月10日到杜阮司法所申请调解。
6月10日,杜阮司法所受理该宗调解申请后立即安排专职人民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受委托人进行当面调解。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各自发表了自己的意见。陈学某表示,听闻妈妈受伤的消息她从四川老家连夜赶来,因妈妈伤势较重目前还在医院接受治疗。并且表示妈妈是在去往上班的路上发生意外的理应属于工伤,其次幼儿园没有为她购买社保。因此用人单位应为这次事故承担一定的责任。希望能够尽快拿到赔偿给妈妈进行后续的治疗。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子绵幼儿园校长郭丽丽表示,园方愿意主动承担相应的责任,得知吴某莲受伤的消息后幼儿园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到医院就她的情况进行了了解和慰问,并且垫付了2000元作为她在受伤期间的生活费。但介于赔偿金额的问题还需要跟幼儿园其他代表进行商议决定,因此需要一定的时间。
司法所工作人员根据伤者急需金钱用于治疗的情况向园方代表进行多翻劝解,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的意见,自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即日起,两天内园方一次性向吴某莲支付66413元作为本次工伤的全部赔偿。陈学某签订调解协议书后,双手握着调解人员连声道谢。
相关附件:

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