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2020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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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20年度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的;
2、实施了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上《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之外的行政审批事项的;
3、没有公开公示审批主体、依据、条件、申请材料、收费标准、申请示范文本、咨询投诉方式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4、受理程序不规范,要求多次补正申请材料的;
5、擅自增减行政许可审批环节、条件的;
6、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7、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8、实施行政许可审批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的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9、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10、不必设立行政许可,可以取消、采取事后监督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附件: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2020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举报电话:3833081(江门市蓬江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来信地址:江门市蓬江区丰乐大道10号天悦星院10号楼4楼蓬江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务服务股(收)
邮编:529000
电子邮箱:pjqzsjzwfwg@jiangmen.gov.cn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9日
附件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2020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要求,现将我镇2020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
1、本镇现没有相关行政许可审批权限,现在只有70个由区直部门于2020年年底赋权镇街的行政许可事项,委托在镇一门式服务中心受理或由镇相关业务部门受理审核。
2、2020年在镇公共服务中心前台受理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共18宗:其中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7宗,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4宗,户外广告、广告招牌设置审核7宗。没有未受理、未按时办结的业务事项。
(二)依法实施情况。
2020年受理的18宗行政许可业务的受理权限、范围、程序、条件等受理均按之前业务流程办理。
(三)公开公示情况。
按上级文件要求进行公开公示。
(四)监督管理情况。
由于机构改革,政府行政机关职能未落实等原因,目前我镇还没有制定有关的监管措施、标准;
(五)实施效果情况。
相关行政许可服务在镇一门服务中心开通了15号窗为“绿色通道”,为符合相关条件的特殊人群服务。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1、镇级目前只知道承接区直部门赋权实施事项的具体名称,上级未有组织镇级部门对承办事项进行业务培训,受理申请及审批流程等未能顺畅;
2、政务服务系统没有对已经完成赋权配置的事项设置完成标识,工作过程中需要重复检查,降低工作效率;
3、镇级部门没有收到下放事项审批流程、具体申办资料表格、事项审批依据的法律法规文件等资料,目前接到个别申办事项扔按照原来承接部门的做法和依据执行。
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1、进一步梳理受理申请及审批流程,并制定实施有关监管措施、标准。
2、开展事项赋权配置工作培训。要求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查看赋权配置工作的通知、事项目录和操作手册,熟悉系统功能和操作方法,确保准确及时完成事项赋权任务。
3、压实工作责任。落实人员配备,明确职责人员,强化工作指 导,注重赋权配置工作标准规范,监督赋权配置工作质量,确保赋权事项落实到位。
4、与镇一门式服务中心充分对接,对标通知要求,梳理业务流程,明晰权责关系、职责分工,及时反馈和解决问题,确保事项赋权和承接顺利进行,实现“最多跑一次”和“就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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