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应该知道的安全保密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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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应该知道的安全保密知识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做好新时代保密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形成人人“懂保密、善保密、会保密”的浓厚保密文化氛围,引导全体员工养成良好的安全保密行为习惯,小编特整理出以下安全保密常识,供广大员工学习传阅。 一、保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1、保密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2、保密工作是维护国家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科技等安全的重要基础; 3、保密工作是机关、事业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 二、保密工作面临的严峻挑战 1、 国际环境深刻变化的挑战 2、 发展市场经济带来的挑战 3、 社会信息化加速推进的挑战 三、国家对公民保密有哪些规定? 1. 我国现行《宪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中的保密规定; 2. 《保密法》第三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四、保密提醒二十条 1、不得将涉密计算机及网络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2、不得在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优盘等移动存储介质。 3、不得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将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上的数据复制到涉密计算机及网络。 4、不得违规设置涉密计算机的口令。 5、不得擅自在涉密计算机上安装软件或复制他人文件。 6、不得将无线外围设备用于涉密计算机。 7、不得将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通过普通邮寄渠道寄运或违规交由他人使用、保管。 8、不得擅自携带涉密笔记本电脑及移动存储介质外出。 9、不得擅自将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交由外部人员维修。 10、不得将未经专业销密的涉密计算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出售、赠送、丢弃 11、不得将处理涉密信息的多功能一体机与普通电话线路连接。 12、不得在涉密场所中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配备和安装视频、音频输入设备。 13、不得将手机带入重要涉密场所。 14、不得在连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计算机上存储、处理涉密信息。 15、不得在非涉密办公网络上存储、处理涉密信息。 16、不得在政府门户网站上登载涉密信息。 17、不得使用具有无线互联功能的计算机处理涉密信息。 18、不得使用个人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存储、处理涉密信息。 19、不得将未经保密技术检测的办公自动化设备用于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20、不得使用普通传真机、电话机和手机传输或谈论涉密信息。
3. 《保密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国家秘密。携带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外出,不得违反保密规定。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
4. 《保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在有线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必须采取保密措施。不准使用明码或者未经中央有关机关审查批准的密码传递国家秘密。不准通过普通邮政传递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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