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市街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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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根据省、市、区关于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现就环市街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一、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管理
1.继续推进冷藏冷冻食品追溯系统的应用,及时准确上报追溯信息。(环市监管所、西环监管所负责)
2.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三专、三证、四不”要求,继续推进第三方冷库备案和公示。(环市监管所、西环监管所负责)
二、加强粮食重金属污染治理
3.严把粮食质量安全关,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督促粮食收储企业严格落实出入库检验制度。协助上级部门督导收储企业继续严格执行储备粮入库必检制度,严格执行储备粮销售出库前检验制度。(街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督促粮食加工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进货查验,索取粮食收储企业的出库合格证明文件或自行检验合格,确保采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市场中流通的大米及粮食加工品开展重点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环市监管所、西环监管所负责)
三、强化智慧监管与信用体系建设
4.继续深入推进我区“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全区完成不少于60家学校食堂的“互联网+明厨亮灶”升级提质和1000家社会餐饮服务单位的“互联网+明厨亮灶”入驻“邑餐食安”阳光食品平台。深入推进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全面实现销售者风险分级动态管理。持续推进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推进特殊食品信息化追溯平台建设,督促特殊食品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要求。(环市监管所、西环监管所负责)强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运行,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进一步稳定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继续开展“阳光农安”试点,探索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等高科技手段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街农村农业办公室负责)
5.深化食品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做好信息归集共享和公开公示。依法依规加强食品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认定和公示,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街经济发展办公室、街农村农业办公室、环市监管所、西环监管所负责按职责分工负责)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机制,加强工作衔接。(街农村农业办公室、环市监管所、西环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积极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保障食品安全。继续贯彻实施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组织重点食品工业企业参加食品工业诚信体系建设专题研修班,指导企业科学规范生产和管理。(街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
四、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6.开展“昆仑2021”行动,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地域,突出打击食用农产品、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农药、兽药犯罪,严厉打击直播售假等利用互联网制售伪劣食品犯罪,加大跨区域大案要案侦办力度,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涉粮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环市派出所、新城派出所负责)启动“治违禁促提升”行动计划,严厉打击各类禁限用药物使用和非法添加行为,加大对种植养殖者安全用药培训力度,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制度,开展食用农产品“不安全、不上市”行动。(街农村农业办公室)
7.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农村制售“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街食安办牵头,街农村农业办公室、环市监管所、西环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严格重点领域监管
8.严格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保健食品、固体饮料、压片糖果等食品安全监管执法。(环市监管所、西环监管所负责)
9.开展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进一步加强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各界举报或提供乳制品质量安全问题线索,对经营假冒伪劣乳制品、虚假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加大正面宣传引导力度,展现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成果,有序开展食品安全舆论监督。(环市监管所、西环监管所负责)
10.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支持餐饮服务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和中央厨房,提升餐饮行业标准化水平,规范快餐、团餐等大众餐饮服务。鼓励餐饮外卖对配送食品进行封签。实现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全覆盖。全面实施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实施分类监管,开展餐饮服务量化分级改革。(环市监管所、西环监管所负责)
11.实施食品小作坊生产提质行动,进一步规范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行为,推动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建设。2021年在实现食品小作坊登记率及自查率100%基础上,实现食品小作坊监督检查与抽检覆盖率100%,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有率100%,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率95%以上。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至少完成选址并进入建设阶段。(环市监管所、西环监管所负责)
12.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学校食堂利用“互联网+明厨亮灶”联合开展“网上巡查,靶向飞行”检查。学校建立健全“互联网+明厨亮灶”公共开放管理制度,有序推广学生家长应用。防范发生校园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街食安办、街公共服务办公室、环市监管所、西环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风险评估与抽检监测能力
13.加强对蔬菜、食用菌、畜禽产品、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的风险评估,摸清风险隐患,提出防控措施意见。(街农村农业办公室负责)
14.鼓励支持开展食品安全领域科技攻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街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
七、完善法规制度标准
15.推进湿米粉、食品小作坊等生产加工规范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工作。(环市监管所、西环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健全完善特色农业标准体系,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和认证,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在生产方式上,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持续推进农药减量增效,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产品和技术。深入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提升畜禽养殖绿色发展水平。(街农村农业办公室负责)
八、构建共治共享格局
16.配合开展“一把手谈食安”、食品安全网上知识竞赛等年度食品安全周系列活动。(街食安办牵头,街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配合)支持新闻媒体准确客观报道和舆论监督,宣传食品安全先进典型和行业自律、诚信建设的典型经验。(街文体服务中心负责)
17.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加强食品、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冷链保鲜等科普知识宣传,推广倡导“减盐、减油、减糖”健康饮食观念。(街食安办、街农村农业办公室、街公共服务办公室、环市监管所、西环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组织实施
18.推动各相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落实台账。(街食安办负责)深化食品安全考核。(街食安办负责)11月初前,各社区、经联社及街食安委各有关部门向街食安办报送本辖区本部门对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落实情况,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相关部门责任。(街食安办、各社区、经联社、街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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