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村居巡察第三组向荷塘镇委反馈巡察荷塘镇部分村级村党组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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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19年10月21日,区委村居巡察第三组向荷塘镇委及南村村、唐溪村、为民村、塔岗村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区委村居巡察第三组组长梁曾辉代表区委村居巡察第三组分别向荷塘镇党委书记区林杰和被巡察村级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区委巡察办副主任杨丽娟出席会议,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荷塘镇党委书记区林杰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性发言,其后,塔岗村党总支书记胡维耀代表被巡察村级党组织作表态发言。
梁曾辉同志指出,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党委(党总支)政治核心作用不强,“三重一大”制度未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重视度不够,主动担当意识缺乏。二是党的建设严重缺失,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党建意识不强,党务工作不实,党建阵地建设不到位。三是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违规发放补贴,村务财务监管不力,违规收费依然存在。四是基层治理不力,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进展缓慢,环保治理落实不力,违建问题屡禁不止。五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混乱,资金管理不到位,资产、资源管理混乱。
梁曾辉同志提出五点意见建议,一是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讲话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要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制度,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建意识,做好党务工作,强化阵地建设。三是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氛围。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三资”管理规定,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工作,提高村务治理水平。四是要强化党建引领,创新基层治理方式,做好乡村振兴、环保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各项重点工作。五是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真正落实“一把手”责任,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整改工作,深化成果运用。
杨丽娟同志指出,荷塘镇委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到位,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要把管党治党作为最根本的职责立起来,把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落到实处,直面反馈问题,切实增强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强化责任担当,细化整改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对问题意见进行逐项分析剖析、逐条梳理归类,迅速研究制定具体整改计划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在反馈会后10日内,荷塘镇党委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本轮村级巡察整改工作。在反馈会后20日内,被巡察村级党组织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清单深刻剖析、举一反三,认真研究分析,抓紧制定以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为主要内容的整改工作方案。对巡察整改情况,要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区委巡察办将适时开展监督检查。
区林杰同志表示,这次巡察,是对荷塘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一次“政治体检”,第三巡察组反馈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荷塘镇全体干部将进一步认真查摆问题、剖析缘由、深挖本源,对号入座,抓好整改,坚决督促村落实整改,用行动巩固和扩大巡察工作成果。
胡维耀同志表示,对巡察反馈的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会后将及时召开巡察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细化整改任务,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落实 ”,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向区委、镇委交出满意的巡察整改答卷。
区委村居巡察第三组,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相关成员,荷塘镇委、镇政府和镇人大的领导班子成员,被巡察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组长等出席会议,荷塘镇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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