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以法 动以情 欠薪困局终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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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塘某食品厂自2019年1月23日停业以来,拖欠麦某、胡某等32名工人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工资达71.8万元,投资人何某曾多次承诺发放工资,但迟迟未能兑现。
荷塘镇委、镇政府在了解32名工人的情况后,立即组织荷塘司法所、人社所、综治办人员开展调处工作。调解现场,工人们表示新年期间由于还未收到应得的劳动报酬,对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困扰。厂方则声称,目前拖欠多家供应商货款,投资人何某无奈表示自己几乎耗尽了所有家产,因此已无力支付工人们的工资。
面对同样深陷经济困难的双方当事人,调解员牢牢把握住“法、理、情”三项调解重点:首先,以“法”明责,向投资人何某解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明确支付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无法逃避的法律义务,并使其了解拖欠劳动报酬将要承担的严重后果;其次,以“理”服人,明确当务之急是把员工的劳动报酬问题解决好,担负起企业方应尽的责任;再次,以“情”互谅,引导工人换位思考,理解厂方的困境,同时让投资人何某设身处地,考虑被拖欠工资的员工苦况。
通过有效的调解,何某认识到欠薪既不合理,也不合法,表示会尽快偿还所欠劳动报酬,而32名工人也同意给予厂方3日宽限期。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人民调解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
此次劳资纠纷的成功调处,充分发挥了法律定分止争的作用。与此同时,体现了人民调解对于促进我镇企业依法治企,维护工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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