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育子女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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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再生育子女申请
二、政策依据: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6号公告)
三、受理条件:
1.夫妻双方中的一方户籍在蓬江区;
2.妻子户籍在蓬江区,丈夫户籍为江门市(即三区四市,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鹤山市)但不在同一个乡镇、街道的;
3.丈夫户籍在蓬江区,妻子户籍为江门市(即三区四市,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鹤山市)外、广东省内;
4.夫妻一方户籍在蓬江区,另一方为外省户籍且拟按广东省规定申请再生育的。
四、申请材料:
1.申请人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2.《广东省再生育子女申请表》,收原件(2份);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同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一)以子女为残疾儿为由申请再生育的,应提供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的鉴定结论,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二)再婚夫妻申请再生育的,应提供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三)以子女死亡现家庭无子女或只有一个子女为由申请再生育的,应提供当地公安机关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应提供法院判决。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四)一方是外省户籍的夫妻,应提供外省户籍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机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五、办理程序:
1.申请人本人持所需材料到镇(街)公共服务中心申请办理,领取《广东省再生育子女申请表》,填写表格一式两份;
2.镇(街)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受理、审核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条件的网上流转材料给户籍所属镇(街)卫生计生局审核;
3.镇(街)卫生计生局通过网上审核,审核结果反馈给镇(街)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出具《广东省批准再生育子女决定书》;不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出具《广东省不予批准再生育子女决定书》,《送达回执》交申请人签收后收回。
六、办理部门:
村(居)、镇(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七、受理地址:
各镇(街)公共服务中心:
环市街道邑门式服务中心,地址:蓬江区建设二路18号之一,综合业务咨询电话:3213900,公安业务咨询电话:3213905
棠下镇邑门式服务中心,地址:蓬江区棠下镇富怡路25号,综合业务咨询电话:3879727,公安业务咨询电话:3879731
荷塘镇邑门式服务中心,地址:蓬江区荷塘镇大坦路1号,综合业务咨询电话:3738908,公安业务咨询电话:3738573
杜阮镇邑门式服务中心,地址:蓬江区杜阮镇惠民路1号之一,综合业务咨询电话:3669115,公安业务咨询电话:3668650
潮连街道邑门式服务中心,地址:蓬江区潮连街青年路83号之一,综合业务咨询电话:3728113,公安业务咨询电话:3727599
白沙街道邑门式服务中心,地址:蓬江区环市一路68号之一,综合业务咨询电话:3489380,公安业务咨询电话:3489388
白沙街邑门式服务中心堤东分中心,地址:蓬江区江右里127号之一,综合业务咨询电话:3191260,公安业务咨询电话:8226821
八、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不包括鉴定、补充材料时间,特殊情况可延长5个工作日)
九、咨询查询:
1. 荷塘镇卫生计生局联系电话:0750-3738028;
2. 棠下镇卫生计生局联系电话:0750-3588779;
3. 杜阮镇卫生计生局联系电话:0750-3671372;
4. 潮连街卫生计生局联系电话:0750-3728205;
5. 环市街卫生计生局联系电话:0750-8234852;
6. 白沙街卫生计生局联系电话:0750-3238892;
7. 北街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50-2048558、0750-2047485;
8. 仓后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50-3239143;
9. 堤东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50-8232978;
10. 沙仔尾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50-3508257。
十、收费标准:
无
十一、收费依据:
无
十二、特别说明:
1.《广东省再生育子女申请表》需夫妻双方签名并按手印;
2. 身份证,需要复印正反面;
3. 户口簿需要复印户主页(即有户口地址页)和本人页;
4. 结婚证需要复印发证机关页(即民政部门盖章页)和持证人页(即有夫妻合照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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