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塘镇建立健全村(居)务监督机制推动农村基层治理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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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塘镇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关于“建立健全居民、村民监督机制”的部署,落实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全省基层工作会议等有关会议要求,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务监督机制,加强和规范全镇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推动农村基层治理规范化、法制化。
根据省民政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广东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我镇在上级部门指导下,按照“有人员、有场所、有牌子、有章子、有经费、有制度、有奖惩、有培训、有作为”的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求,逐步建立和调整14个村(居)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运作保障。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镇领导班子成员召开工作会议,要求各村(居)书记认真领会相关文件精神,注重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工作;民政培训会议上要求村(居)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自学,充分了解和掌握村务监督工作职权和工作制度,切实保障村民群众合法权益和村集体利益。
二是规范人员建设。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决执行回避制度,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及其直系亲属、小组长不得担任村级监督委员会成员,在民政办公室督导下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行撤换,强化选人用人导向和标准。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为保障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各村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提供专门办公场所,购置办公设备。村监会成员每周工作至少一至两天,每月定期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建立完善各项制度,使村务监督工作有章可循,按章监督、规范运作。
四是明确任务职责。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角色定位,围绕基层治理重点任务,指导和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依法履行监督职权,保证其对村务和经济事务拥有知情权、质询权、审核权、调查权、建议权和评议权:围绕重大决策、工程项目、集体资金、经济合同、扶贫工作进行监督、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投诉办理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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