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荷塘镇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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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府[2021]14号
各村(居)、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广东省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江门市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蓬江区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结合我镇实际,镇食安委制定了《荷塘镇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5日
荷塘镇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根据省、市、区关于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现就荷塘镇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一、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管理
1.继续推进冷藏冷冻食品追溯系统的应用,及时准确上报追溯信息。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三专、三证、四不”要求,继续推进第三方冷库备案和公示。(荷塘市监所负责)
二、加强粮食重金属污染治理
2.持续开展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强化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环境监管,防止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农田。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与分析试点。(镇环保办负责)在安全利用类耕地推广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技术模式,对严格管控类耕地推行种植结构调整、休耕等相关管控措施。(镇农办、镇环保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智慧监管与信用体系建设
3.继续深入推进我镇“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深入推进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全面实现销售者风险分级动态管理。持续推进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推进特殊食品信息化追溯平台建设,督促特殊食品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要求。(荷塘市监所负责)强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运行,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进一步稳定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继续开展“阳光农安”试点,探索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等高科技手段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镇农办负责)
4.深化食品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做好信息归集共享和公开公示。依法依规加强食品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认定和公示,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镇经济办、镇农办、荷塘市监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机制,加强工作衔接。(镇农办、荷塘市监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5.开展“昆仑2021”行动,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地域,突出打击食用农产品、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农药、兽药犯罪,严厉打击直播售假等利用互联网制售伪劣食品犯罪,加大跨区域大案要案侦办力度,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涉粮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荷塘派出所负责)启动“治违禁促提升”行动计划,严厉打击各类禁限用药物使用和非法添加行为,加大对种植养殖者安全用药培训力度,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制度,开展食用农产品“不安全、不上市”行动。(镇农办负责)组织查处、挂牌督办一批情节严重、影响重大的食品安全大案要案,形成广泛震慑。对主观故意、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落实“处罚到人”要求。持续推进“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荷塘派出所、荷塘市监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农村制售“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商标侵权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荷塘市监所牵头,镇农办、荷塘派出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严格重点领域监管
7.严格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保健食品、固体饮料、压片糖果等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荷塘市监所负责)深入推进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违法宣传营销、欺诈误导消费等行为。(荷塘市监所牵头、荷塘派出所、镇公共服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8.鼓励社会各界举报或提供乳制品质量安全问题线索,对经营假冒伪劣乳制品、虚假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加大正面宣传引导力度,展现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成果,有序开展食品安全舆论监督。(荷塘市监所负责)
9.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支持餐饮服务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和中央厨房,提升餐饮行业标准化水平,规范快餐、团餐等大众餐饮服务。鼓励餐饮外卖对配送食品进行封签。实现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全覆盖。全面实施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实施分类监管,开展餐饮服务量化分级改革。(荷塘市监所负责)
10.实施食品小作坊生产提质行动,进一步规范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行为,推动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建设。2021年在实现食品小作坊登记率及自查率100%基础上,实现食品小作坊监督检查与抽检覆盖率100%,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有率100%,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率95%以上。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至少完成选址并进入建设阶段。(荷塘市监所负责)
11.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学校食堂利用“互联网+明厨亮灶”联合开展“网上巡查,靶向飞行”检查。学校建立健全“互联网+明厨亮灶”公共开放管理制度,有序推广学生家长应用。防范发生校园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荷塘中心学校、镇公共服务办、荷塘市监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风险评估与抽检监测能力
12.加强对蔬菜、食用菌、畜禽产品、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的风险评估,摸清风险隐患,提出防控措施意见。(镇农办负责)
13.种植业产品自行检测(快检)数量不少于1000份/年(不含流通环节),水产品检测样品量不少于25个/年,屠宰场“瘦肉精”检测数量按照屠宰量的2%比例执行。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达97%以上。(镇农办负责)持续开展农贸市场快检工作,监测发现的疑似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处置率要100%,及时下架、监督销毁,并加强跟踪抽检和源头追溯。开展食品安全承检机构考核和食品抽检数据抽查。(荷塘市监所负责)
七、完善法规制度标准
14.推进相关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工作。完善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制度,做好制度执行和备案委托实施的服务和指导。(镇公共服务办)推进湿米粉、食品小作坊等生产加工规范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工作。(镇公共服务办、荷塘市监所按职责分工负责)健全完善特色农业标准体系,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和认证,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在生产方式上,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持续推进农药减量增效,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产品和技术。深入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提升畜禽养殖绿色发展水平。(镇农办负责)
八、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15.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口岸、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加强食品、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冷链保鲜等科普知识宣传,推广倡导“减盐、减油、减糖”健康饮食观念。(荷塘中心学校、镇农办、镇公共服务办、荷塘市监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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