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荷塘镇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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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镇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镇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决定成立荷塘镇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关于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工作部署,统筹推进全镇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镇党委书记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镇党委副书记(分管综治方面的领导)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镇经济、应急方面的领导)
镇党委委员(分管农业农村方面的领导)
副镇长(分管建设方面的领导)
副镇长(分管镇综合执法方面的领导)
成 员: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人
经济办公室主任
应急办公室主任
农业农村办公室主任
规划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
公共服务办公室主任
民政负责人
城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财政所所长
中心校负责人
消防队负责人
荷塘派出所所长
荷塘司法所所长
荷塘自然资源管理所负责人
荷塘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各村居书记、主任
三、工作机制
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召开会议,下设工作专班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工作专班由建设办全体工作人员和其他成员单位派1名负责同志组成,负责督导和协调自建房安全排查工作。
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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