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塘镇综合行政执法重大执法法制审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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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法制审核主体责任。行政执法主体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应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不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2.明确审核范围。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都要按规定进行法制审核。
3.明确审核内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核内容主要包括:执法主体资格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定的事实、证据,法律依据及行政裁量权的行使,执法程序,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4.明确审核责任。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定法制审核流程,明确送审材料报送要求和审核方式、时限、责任。
5.配强法制审核人员。各级行政执法主体按照原则上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5%的要求,配齐、配强法制审核人员(不足1人的,按1人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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