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学习、我践行、我文明——棠下镇组织开展《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教育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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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引导促进文明行为,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及推进社会和谐进步,发挥《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辖区群众文明行为的规范、引领作用,2022年5月24日,棠下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提高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率,助力市民文明行为养成持续升温。
活动上,棠下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成员为居民群众详细讲解《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具体内容,尤其是哪些不文明行为今后将会受到处罚。居民表示,《条例》中列举的许多不文明现象大家平时都司空见惯,如何改掉这些陋习,不仅需要大家自觉提高讲文明、守规矩的意识,更需要在法治层面加以约束。《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促进文明程度的总体提升将发挥重要作用。
棠下镇将持续以《条例》实施为契机,积极组织学习《条例》内容,不断引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群众中落地生根,共同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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