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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
为确保我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落实到位,明确各级河长工作职责和管理范围,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现对我镇辖内河流(湖库)镇、村两级河长名录进行调整。总河长由镇党委书记担任,副总河长由棠下镇委副书记、镇长担任,其他河长名录详见附件。
附件:1.关于调整棠下镇河流镇村两级河长名录的通知-附件.docx
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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