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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
为确保我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落实到位,明确各级河长工作职责和管理范围,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现对我镇辖内河流(湖库)镇、村两级河长名录进行调整。总河长由镇党委书记担任,副总河长由镇委副书记、镇长担任,其他河长名录详见附件。
附件:1.蓬江区级以上河流棠下镇、村级河长名单.docx
2.棠下镇级跨界河流镇、村级河长名单.docx
3.棠下镇村级河流镇、村级河长名单.docx
4.棠下镇水库山塘镇、村级湖长名录.docx
5.棠下镇各级河长的职责.docx
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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