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工作机构 > 蓬江区检察院

蓬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起诉专项斗争以来全市首宗立案的涉黑案件

字体:[大] [中] [小]

2019年7月19日,我院依法对王某、田某等19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提起公诉,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江门市首宗立案的涉黑案件。该案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等4个罪名,涉及违法犯罪事实80余宗。我院审查的案卷达516册,撰写的审结报告达80万字。


案情简要

我院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王某、田某无视国家法律,组织、领导人数众多、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较为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组织成员达40余人。该犯罪组织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大肆实施组织卖淫、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控制了40余名失足妇女进行卖淫活动,其中包括多名未成年人。该组织为非作恶,欺压群众,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该犯罪组织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我院依法对涉案人员提起公诉,追究其刑事责任,严厉打击黑恶势力。

涉黑案件会商会议.jpg

涉黑案件会商会议


工作情况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着力在深化打击、深挖彻查、依法严惩、综合整治、源头治理上下功夫。2018年1月至今,我院共批准逮捕涉黑恶犯罪41件160人,追捕8件8人,提起公诉19件71人,截至2019年6月已有15件49人获一审有罪判决,高质量办理了全市首批“套路贷”涉恶案件、全市首宗立案的涉黑案件、郭某洪涉恶犯罪团伙强迫交易案等一批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涉黑恶案件,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

检察长带头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入户宣传1.jpg

检察长带头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入户宣传

六进宣传.jpg

六进宣传

套路贷涉恶案件开庭审理.png

套路贷涉恶案件开庭审理

张贴宣传海报.jpg

张贴宣传海报

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jpg

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


同时,注重积极发动公众参与专项斗争,设立了重点区域广告14个,电子LED屏9个,开展重点场所宣传“六进”活动140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在新媒体推送信息70篇,撰写的多篇调研报告获省、市级采用,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了积极贡献。




文字:黄燕珊

图片:蓬江区人民检察院



相关附件:

蓬江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