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蓬江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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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蓬江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三、 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5 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5 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公共财政预算及基金预算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三、公共财政预算及基金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表
四、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蓬江区检察院主要职能包括:侦查监督、审查起诉、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职务犯罪预防、民事行政检察及控告申诉等检察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蓬江区检察院纳入部门决算编制行政单位1个。
蓬江区检察院编制人数81人,实有72人,离退休6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蓬江区检察院围绕部门检察职能,统筹安排好各项经费支出,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部分 2015 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 2015 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蓬江区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2460.58 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350.9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09.64万元。
二、 2015 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支出总体情况
蓬江区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2350.94万元。按支出预算的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166.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9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72 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128.13万元。
(二)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蓬江区人民检察院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2350.94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1233.94万元。
项目支出决算111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支出、其他检察支出、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和其他支出。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蓬江区人民检察院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4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 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万元,主要是用于保障19辆公务用车的运行和维护。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10万元,主要是用于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
第三部分 2015 年蓬江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表
表一 2015 年收支预算总表
表二 2015 年公共财政预算及基金预算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三 2015 年公共财政预算及基金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四 2015 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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