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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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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检察院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15年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检察院

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能包括:侦查监督、审查起诉、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职务犯罪预防、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案件管理等检察职能。

纳入部门预算编制有1个行政(事业)单位。

(二)人员构成情况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检察院编制人数81人,实有72人,离退休6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检察院围绕部门检察职能,统筹安排好各项经费支出,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部门收入预算2350.9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50.94万元,占100%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支出总体情况

2015年部门支出预算2350.9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350.94万元,占100%,包括:公共安全(类)支出2166.19万元,占92.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9万元,占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9.72万元,占0.41%;住房保障(类)支出128.13万元,占5.45%

(二)公共财政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2350.94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1233.94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111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支出、其他检察支出、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和其他支出。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5年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检察院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4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19辆公务用车的运行和维护。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4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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