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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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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检察院

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能包括:侦查监督、审查起诉、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职务犯罪预防、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及案件管理等。

纳入部门预算编制有1个行政(事业)单位。

(二)人员构成情况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检察院编制人数81人,实有72人,离退休6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本年度,本院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扎实开展工作,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部门收入决算2778.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44.46万元,占87.96%;其他收入334.53万元,占12.04%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部门支出决算2709.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2439.76万元,包括:

(一)基本支出1245.25万元,占51.04%。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842.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1.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1.3万元。

(二)项目支出1194.51万元,占48.96%。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具体如下: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决算支出1141.8万元,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的原因是有新增的项目支出。

2.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决算支出2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

3.其他支出决算支出32.71万元,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的原因是有新增的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2014年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检察院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87.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1.58万元,2014年公务用车保有量辆为19辆。平均每辆公务用车的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为3.77万元。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15. 72万元,2014年发生国内接待132次,接待人数共1442人。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87.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9.67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同期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同期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1.5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63万元,减少原因:严格落实公务用车配置和管理规定。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15.7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4.04万元,减少原因: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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