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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检察机关加快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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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7-02-17  作者:韦磊  新闻来源:阳光检务网  

  216,广东省检察院召开检察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对进一步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进行研究部署。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省检察机关2017年检察改革工作要点》、《广东省检察机关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机关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实施方案》等制度文件。根据文件要求,广东省检察机关今年将加快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进一步深化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稳步推进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改革、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检察院,同时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省检察院将加强对全省检察机关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督导考核,抓好改革主体责任的落实,保证各项改革举措真正落地。

 

  郑红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刻领会并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检对司法体制改革的新精神新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时不我待的态度和抓铁有痕的力度,坚定不移推进我省司法体制改革。省检察院自身要抓好各项司法体制改革任务落实,在全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同时加强对全省检察机关的督查考核,确保各项司法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据了解,广东是中央确定的第一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2014年试点工作正式开展以来,广东省检察机关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最高检的部署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司法体制改革任务的贯彻落实,着力推进四项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分三批遴选出5400员额内检察官,实行独任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模式,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健全检察管理监督机制,严格责任认定和追究,保障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司法质效明显提升,创造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同时,率先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推进阳光检务,建立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法律文书公开、控告申诉举报服务三大平台,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生效法律文书和发布重要案件信息三项主要数据均居全国首位。深化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全部设立案件管理机构,加强对案件的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管理和监督,最高检在广东召开全国检察机关第一次案件管理工作会议,推广“广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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