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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联合海关、环保共同打击“洋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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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4-25  作者:韦磊 王磊  新闻来源:阳光检务网

 

  为进一步强化海关、环保等执法部门与检察机关的衔接配合,加大对走私“洋垃圾”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日前,省检察院联合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省环保厅召开打击走私“洋垃圾”专项行动协调会。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小东,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缉私局副局长王巍,省环保厅固管中心主任黄惠出席会议,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和省检察院的相关业务负责同志,以及广州、拱北、汕头、黄埔海关缉私局副局长和侦查、法制部门负责人,广州、珠海及汕头市检察院主管侦监工作的副检察长和侦监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据悉,本次会议是由省检察院通过媒体公开报道获悉相关案件线索,通过与海关及环保部门领导积极沟通、协商提议召开的。会上,广州、拱北、汕头、黄埔海关缉私局和广州、珠海、汕头市检察院侦监部门的负责同志结合各自职能,对已经刑事立案的七宗以固体废物为主的走私“洋垃圾”案件进行了介绍和分析,参会人员对案件进行了热烈讨论和深入研究。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小东在会上表示,通过对打击走私“洋垃圾”专项行动中重点案件进行沟通协调,可以加强海关、环保部门与检察机关的衔接配合,整体推动案件办理进程,强化刑事司法打击力度,达到对犯罪分子和犯罪团伙威慑和制裁的目的,这是检察机关针对跨地域、跨部门重大民生热点问题快速反应、积极行动的表现,同时也是检察机关针对重大敏感案件探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省院统筹上下联动的积极举措,意义重大。

  李小东强调,走私“洋垃圾”入境,不但破坏环境、危害生态,而且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带来重大潜在风险,属于祸国殃民的违法犯罪行为。广东既是固体废物进口大省,又是“洋垃圾”走私犯罪案发大省,每年走私入境的“洋垃圾”数量巨大,给广东省的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的压力。海关、环保和检察机关有责任采取行动共同捍卫我们宝贵的生存环境。李小东表示,走私“洋垃圾”犯罪案件具有犯罪条线长、涉及地域广、案情复杂等特征,办理过程中面临调查取证困难、鉴定标准不明确以及法律适用不统一等多种困难。建议由检察机关牵头,与海关共同研究制定打击走私“洋垃圾”犯罪指导性意见,依法、全面、精准打击该类犯罪。李小东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尤其是重点案发地检察机关要勇于担当、积极行动,对有关走私“洋垃圾”行政处罚和刑事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和严格审查,加强与海关、环保、检验检疫部门的工作联系,深化协作配合,把打击走私“洋垃圾”作为当前正在开展的新一轮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中的小专项,积极推动在海关缉私、环保领域建立“两法衔接”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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