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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三地自贸试验区检察机关建立对接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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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5日下午,为加强区域间检察机关交流与合作,推动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广东自贸检察工作新格局。广东省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人民检察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检察院、珠海市横琴新区人民检察院三个自贸区检察机关在前海共同签署《关于建立广东自贸试验区检察机关合作机制的备忘录》。

  根据三方达成的共识,未来三地检察院将搭建信息交流工作平台。通过走访交流、举办业务论坛等形式,搭建常态化工作交流平台。设立联络员,建立健全工作简报、自贸试验区政策性文件等定期交换机制,分享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工作经验;加强检察专项调研协作。就具有共性以及涉自贸试验区法律适用特殊性的检察工作热点、难点及趋势性问题,以联合调研或征询意见等方式保持合作。必要时联合组织专题性自贸法律政策研讨,携手为解决制约自贸检察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建言献策;强化检察实务配合。共同推进标准统一的自贸试验区检察执法行为贯彻落实,积极探索涉及跨自贸试验区犯罪活动的执法配合衔接机制建设,提高自贸试验区检察执法工作的合力与效率;扩大宣传影响。在涉自贸试验区专题检察法制宣传以及具体检察业务典型案例的发布方面,共同协商、共同参与、共同配合,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与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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