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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毒品犯罪案件数量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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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至5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毒品犯罪案件4509件5611人,批捕人数占全省批捕总数10.79%。共起诉毒品犯罪案件5030件6254人,起诉人数占全省起诉总数的10.64 %。据省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从检察机关2017年查办案件情况来看,广东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呈下降趋势,但重大毒品案件有所上升。

  该负责人介绍,随着毒品犯罪的发展以及相关新规定的出台,毒品案件办理中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如涉外证据转化难、涉毒资产的查缴易被忽视等。下一步,广东检察机关将根据毒品犯罪发展特点,进一步强化专业化办案,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共同打击合力。同时,结合司法办案实践提出相关意见建议,积极推动从制度层面解决毒品犯罪中出现的新问题。

  重大毒品案件上升

  2017年全年,广东省县、市两级检察院共受理毒品犯罪案件31772件40896人,起诉毒品犯罪案件29772件36313人。从趋势来看,毒品案件呈现下降趋势,起诉的毒品犯罪案件与2016年同期相比件数下降15.3%,人数下降16.2%。毒品犯罪案件主要涉及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三个罪名。

  但同时,重大毒品案件上升。从法院判决来看,被一审法院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毒品犯罪分子共1000人,同比上升23.9%,反映重大毒品犯罪呈上升趋势。

  据介绍,为提高办案质量,省检察院成立毒品犯罪专责小组,负责全省毒品犯罪案件的指导以及调研。有条件的市、县级检察院设立毒品案件办理小组,并利用各种练兵活动强化禁毒检察队伍建设。此外,各地检察机关在办案中结合个案办理、类案总结,主动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沟通,通过三家召开的联席会议,解决办理毒品犯罪案件中遇到的问题和建立办理毒品案件长效协作机制,确保形成打击合力。广州市院牵头制订了《毒品案件证据收集审查判断工作指引》,深圳、佛山市院分别与本地法院、公安召开联席会议,就技侦材料的保存、核实及转化等问题达成共识等。

  为规范毒品案件侦查取证行为,提升证据证明力和诉讼效率,广东检察机关积极推动毒品案件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同时,为提升办案质量,促进侦查机关依法及时、全面、规范收集、固定证据,广东检察机关积极实行重大毒品案件提前介入制度。

  加强毒品犯罪追漏追诉

  为了有力惩治毒品犯罪,发挥好刑罚的震慑作用,广东检察机关加大对量刑不当的判决抗诉力度。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抗诉陈某泉、黄某雄等人制造毒品案,一审法院判处二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省检察院审查认为二人制造毒品数量巨大,均为主犯,无任何从轻、减轻情节,应当从重处罚,决定支持抗诉。省法院二审后采纳检察院意见,对二人改判死刑立即执行。

  “我们还进一步加强毒品犯罪追漏追诉。”该负责人介绍,毒品犯罪案件,往往涉及上家和下家,还涉及共同犯罪及多次作案等,由于涉及的犯罪分子和犯罪事实多,容易出现漏犯漏罪。因此全省检察机关在审查毒品犯罪案件中,十分重视追诉漏罪漏犯。仅惠州检察机关2017年就纠正漏罪36人,追诉漏犯5人。汕尾市检察院在办理陈某贩卖、制造毒品一案时,依法向南京市公安局调取其另案贩卖3千克毒品的相关材料,同时,发现陈某还存在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要求侦查机关予以补充侦查,成功追加起诉遗漏的贩卖冰毒3千克及故意杀人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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