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有偿删帖也是犯罪,“网络水军”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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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区人民检察院对江门市首例网络有偿删帖案提起公诉,近日,从事职业删帖中介的刘某某因犯非法经营罪获刑。
案件特点
这是江门市首例网络有偿删帖案,在江门并无先例可循。通过案件办理,该院发现此类案件存在涉案网站多、涉案人员多、相互转包多、社会影响大、电子证据获取难等特点。
办案过程
该院通过对证据抽丝剥茧,发现了刘某某接单后,是委托他人进行有偿删帖,从中赚取差价,从而形成有偿删帖中介模式产业链。于是,承办检察官引导公安机关继续侦查该链条上的相关违法人员。目前,公安机关已把刘某某的“下家”移送审查起诉。
处理结果
经过审查,蓬江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刘某某无视国家法律,以营利为目的,有偿帮助他人删除负面信息,扰乱市场秩序,非法经营数额达88910元,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过检察官释法说理后,刘某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蓬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鉴于其认罪态度良好,近日,法院判决刘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7000元。
有偿删帖行为严重破坏互联网和现实社会的正常秩序,即使是作为有偿删帖中介,同样属于违法犯罪,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有些单位和个人面对网络负面信息想着花钱了事,助长了网络删帖这种违法行为,同时也衍生出故意散布恶意攻击信息“寻求商机”的恶性循环。检察官告诫,互联网非法外之地。面对虚拟网络的负面 “声音”时,应当循正当渠道、运用正当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网络行为,也受到法律的监管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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