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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社区矫正专项检察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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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人民监督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强化外部监督,日前,我院邀请2名人民监督员参与社区矫正专项检察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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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第三检察部干警与人民监督员前往白沙司法所,听取社矫机构的工作情况介绍,随后,与社矫工作机构人员共同探讨进一步加强对社矫对象的奖惩措施。我院检察干警提出,在新《社区矫正法》出台后,社矫工作更侧重于教育帮扶,增加了对社矫对象的激励机制,据此要进一步调动社矫对象参与社区矫正积极性。当前,我院积极探索建立社区矫正对象违规行为评价量化标准。另外,社矫工作量较大,可通过搭建社矫APP等数字赋能方式来提高工作效率。


    随后,我院检察干警与人民监督员随机抽查了六名被判处缓刑的社矫对象档案及查看了两名被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社矫对象的社矫档案,并向社矫机构提出可激励社矫对象多参加义工活动来达到回归社会的目的,还提出应监管被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对象定期提交复查报告,防止“以病逃刑”。


    活动结束后,人民监督员表示参加此次活动增进了对我院第三检察部职能的了解,对我院开展社区矫正的监督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希望检察机关多组织此类活动,让更多人了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今后,我院将继续加大检务公开力度,一如既往敞开大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增强检察机关办案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让社会公众多角度了解检察工作职能,以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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