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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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下午,蓬江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学习贯彻宣传措施。会议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苏劲光主持,全体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会议。
苏劲光检察长向全体人员传达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的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以及上级党委和检察机关有关学习贯彻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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