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案例】预防环境违法,这些常识必须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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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中,蓬江区检察院立足于本地实际,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以“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思路积极融入高质量发展大局,做实公益保护、发挥治理功效。
生态检察以案释法~
一、向工业废气亮剑,守护生态环境 基本案情 2023年3月,蓬江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干警在巡查中发现辖区内某无机材料有限公司工业生产排放的废气,未经相关治理设施的妥善处理,存在无组织排放现象,当地群众对此反映强烈。经核查,该院迅速向生态环境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收到检察建议后,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人员迅速上门检查,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建设未报批的生产线并要求拆除相关设备,加强车间管理,消除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蓬检君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大气污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公民应当增强大气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大气环境保护义务”。治污减排是全体公民、法人的责任。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大气污染,促进生产经营活动健康开展。 二、倾倒危废要负责,切勿以身试法 基本案情 2018年,蓬江区检察院经调查,发现某公司、黄某通等10人将过千吨的垃圾倾倒至辖区某工业区的废弃厂房内,现场臭气冲天,严重影响周边工厂生产和群众生活。该院依法以污染环境罪对某公司、黄某通等10名嫌疑人提起公诉,随后依法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承担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费用227000元,并在广东省级以上发行的报纸公开赔礼道歉。经审理,法院就刑事诉讼部分判决被告公司犯污染环境罪,判处罚金30万元。10名被告人均犯污染环境罪,最高刑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8万;最低刑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罚金1万元。就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在诉讼过程中,被告转变之前拒绝承担227000元费用的态度,积极申请调解。蓬江区检察院在坚决维护公共利益、坚持全部诉讼请求不放弃的前提下,与本案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人在调解协议达成数日后,将赔偿款和赔礼道歉的义务履行完毕。 整改前 整改后 蓬检君说法 该案是江门市首例以调解方式结案的环保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开创了江门检察环保公益诉讼工作的新模式;也是蓬江区检察院运用公益诉讼案件处置机制,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成功案例。近年来,各地频繁出现将危废、固废垃圾倾倒至废弃厂房或野外的情况,严重损害生态环境,影响群众身体健康。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广大群众要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增强社会责任,依法依规倾倒、堆放垃圾。因随意倾倒垃圾涉嫌犯罪的,司法机关将追究其责任。 三、禁渔期非法捕捞,当心得不偿失 基本案情 庭审现场 2020年禁渔期内,被告人吴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在辖区河流水域实施电鱼,后被渔政执法船发现并盘查,涉案船只、工具及相关非法渔获物被查获。现场查获船上广东鲂、赤眼鳟、花鲈、鱤等渔获物340多尾,共重128公斤。蓬江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吴某于禁渔期内在禁渔区以电力捕鱼的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破坏水域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除应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应承担民事责任,故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吴某投放鱼苗66万多尾到西江水域,支付生态资源修复费用,并公开赔礼道歉。法院审理后裁判予以确认。经教育,吴某深刻认识到行为的危害性,愿意承担相关民事责任,并已履行首期义务,向西江水域放流鱼苗17万尾,余下鱼苗分三年定期投放。目前,已全部履行完毕。 蓬检君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电力捕鱼是利用高压电将鱼类瞬间击死或击晕,从而获得渔获物的违法捕鱼行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禁止的违法行为。电力捕鱼对鱼类及其它水生动物的生长和繁衍危害极大,不仅直接导致鱼类等水生动物死亡或丧失繁殖能力,还会造成鱼卵无法孵化,进而造成某种生物种群的减少,从而破坏食物网结构,打破水域生态平衡。禁渔期期间,大多鱼类处于性腺发育或产卵期,电力捕鱼造成的影响更大。蓬检君提醒广大群众,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捕鱼,切莫心存侥幸心理,一旦触碰法律红线,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四、扬尘污染被处罚,破坏环境需担责 基本案情 2023年4月,蓬江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巡查发现,辖区内某建材厂在场地内堆存易产生扬尘的砂土等物料,未依法进行密闭或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导致周边环境扬尘污染严重。蓬江区检察院向生态环境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对涉案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和责令整改。目前,涉案企业已整改完毕。 蓬检君说法 扬尘污染不仅影响城市空气环境质量,造成大气环境污染,还事关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规定,各单位应当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扬尘污染防治的要求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大气污染,共同推进城市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的有效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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