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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区委统战部2020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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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20年度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的;
2.实施了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上《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之外的行政审批事项的;
3.没有公开公示审批主体、依据、条件、申请材料、收费标准、申请示范文本、咨询投诉方式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4.受理程序不规范,要求多次补正申请材料的;
5.擅自增减行政许可审批环节、条件的;
6.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7.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8.实施行政许可审批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的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9.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10.不必设立行政许可,可以取消、采取事后监督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750-3225322
来信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二路18号蓬江会堂四楼蓬江区委统战部办公室(收)
邮 编:529000
电子邮箱:pjqtzb@jiangmen.gov.cn
附件:蓬江区委统战部2020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中共蓬江区委统战部
2021年3月29日
本公告期限不少于15个工作日。
附件:
蓬江区委统战部2020年度行政许可
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要求,现将蓬江区委统战部(蓬江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蓬江区侨务局)2020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
1.现有行政许可事项情况共22项,全部纳入江门市行政许可标准化目录,并按要求把《江门市权责清单目录》事项通过网上对外公布。
2.22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驻广东政务服务网。
3.2020年蓬江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发生0宗行政许可事项。
4.2020年蓬江区侨务局办理华侨回国定居工作,在省侨办正确指导和市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本着利民、便民、惠民的办事原则,不断改进办事程序,持续提升工作效率,坚持政策原则与灵活主动服务相结合,严格审核把关与创新服务手段相结合,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全年申请9个,受理9个,办结9个均按时办结。
(二)依法实施情况
1. 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条件进行审批,优化审批流程和简化审批程序,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均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并纳入广东政务服务网;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条件均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并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对外公布。
2.对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按照裁量基准和许可条件规范审查,不存在越权许可情况,没有擅自增加或减少审批条件或办理环节,没有出现对不属于自己权限范围内的许可事项进行审批许可、对已经受理的事项无正当理由停止办理等情况,全部依法依规进行受理审批。
3.优化审批流程和简化审批程序,22个行政许可事项均纳入广东政务服务网和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100%可以网上办理,100%可以实现零跑动办理,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优化了办事。
4.在审批过程中,严格遵守《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粤侨政〔2015〕53号)的规定受理、审批;华侨回国定居审批过程严格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粤侨政〔2015〕53号)进行规范审查;通过加强办事效率,将实际办结时限压缩为1个工作日,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和简化审批程序。
(三)公开公示情况
1.按要求制定并公开了办事指南,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单位门户网站均主动公开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设定依据、受理标准、收费标准、办结时限、办理流程、格式文本、咨询监督方式等公开事项,并严格执行审批结果双公示制度。
2.采取多渠道公开方式,将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办事指南在网上办事大厅、单位门户网站公开。
3.及时对行政许可事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对外网上公布,权责清单目录网上、网下公开内容一致。
4.对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结果按照双公示制度,在江门信用网进行公开公示;审批结果采取现场、网上查询和电话通知方式通知申请人。
(四)监督管理情况
1.按照《蓬江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行政审批调整事项的监管办法》等有关措施,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监管。
2. 依法制定针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具体的监管办法和实施方案,并按规定对行政许可实施进行监管,主要检查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是否符合许可时所确定的条件、标准、范围、时限、方式等,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针对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应用实施制定具体的内部监督办法和实施方案。
4.按照行政许可监督办法和实施方案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检查。
5.按照相关内部监督办法和实施方案对内部日常监督管理活动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检查及工作量情况。检查是否在法定依据之外增设其他条件、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是否合法、内部审批流程是否合法、完整等等。
(五)实施效果情况
1.切实提高办事效率,22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行政服务大厅和广东政务服务网集中受理。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均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网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均为0次,达到100%零跑动。
2.行政许可事项“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拟改建或者新建的建筑物改变现有布局和功能的审核”和“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拟改建或者新建的建筑物不改变现有布局和功能的审核”两项纳入江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行“一窗受理”,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大大方便了群众。
3.华侨回国定居审批项事项全年审批9个,实际办结时限(年平均数)20个工作日,比法定办结时限减少37个工作日,均达到设立行政许可时预期效果;
4.行政许可事项设置的办事指南指引清晰,不存在需要重复提交资料情况。行政许可相对人均对办理的业务表示满意。
5.对比上一年度评价报告所反映的问题,我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和相应措施,并逐一整改完善行政审批工作。
6.2020年没有收到对办理行为的投诉举报和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投诉举报。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遇到以下问题:行政相对人咨询行政许可事项时习惯到实体办事大厅窗口或者电话咨询,使用广东政务服务网自行查阅相关内容的情况较少。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的宣传,提高服务对象对广东政务服务网的认知度,自主进行网上查询,网上提交申请,切实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服务群众。
(二)密切与公安部门联系,探讨出台回国定居证办理与恢复户籍并联审批办法,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办事时间。
(三)积极协助省侨办修订《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的实施办法》。
中共蓬江区委统战部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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