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委宣传部关于“蓬江区精神文明创建物料设计制作服务”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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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江门市蓬江区委宣传部,现对“蓬江区精神文明创建物料设计制作服务”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
蓬江区精神文明创建物料设计制作服务
二、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内容
蓬江区精神文明创建物料设计制作服务
(二)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自采购完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服务项目全部结束为止,具体实施时间按合同约定。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有相关资质),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服务能力。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承诺在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合法用工,近三年内有完成展厅服务业绩的。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名方式
五、本项目公告期限
2019年12月13日至12月16日下午5:30,在规定期限内以最终收到的邮箱材料为准。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江门市蓬江区委宣传部
联系人:黄先生,电话:0750-8222851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于工作时间来人或电话联系。
附件:蓬江区精神文明创建物料设计制作服务清单
中共江门市蓬江区委宣传部
2019年12月13日
附件
序号 | 设计制作服务项目 | 数量 /个 | 型号 /CM | 材质 |
1 | “文明单位”牌匾 | 7 | 50*35 | 镜面不锈钢 |
2 | “文明村镇”牌匾 | 24 | 50*35 | 镜面不锈钢 |
3 | “文明校园”牌匾 | 20 | 50*35 | 镜面不锈钢 |
4 | “星级文明户”门牌 | 915 | 20*10 | 不锈钢拉丝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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