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宣传视频制作服务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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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江门市蓬江区委宣传部,现对“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宣传视频制作服务”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
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宣传视频制作服务
二、采购项目概况
(一)采购预算范围:6万元以下,含税全包价,报价不得高于该价格。
(二)作品时长:5至8分钟。
(三)服务内容要求
1.前期准备:负责提供专业的视频拍摄人员,在拍摄之前拟定好具体的拍摄方案,交给蓬江区委宣传部审核。
2.现场拍摄:负责按照拍摄方案和文案内容,选取4K分辨率到文明实践中心及各文明实践所、站进行现场拍摄。
3.后期制作:根据采购方的要求进行视频剪辑,完成后,向蓬江区委宣传部确认剪辑后的视频的剪辑效果,与评定是否符合要求。
4.权属要求:所制作视频的全部知识产权及物权属于采购方所有。
(四)服务项目要求
1.有专业的拍摄和剪辑团队,具有相关的资格证明;能够针对本次拍摄项目制定系统的拍摄流程,方案具备较强的执行能力。
2.有专职人员负责与蓬江区委宣传部沟通协调,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拍摄流程开展工作;拍摄完毕后要通过双方协定,对视频进行事后剪辑与制作,并在4月10日前完成全部剪辑制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有与拍摄制作服务相关内容),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服务能力。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具备较强的影视制作和管理能力,能组织高素质的专业团队负责拍摄和后期制作。
(四)具有大型视频短片拍摄制作经验(近三年内)的主办或协办单位优先考虑。拍摄方案中应列明,并提供相应案例供采购方参考。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自采购完成、以签订合同为准。
五、报名方式
供应商把所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盖章扫描(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资格证明资料、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拍摄方案、项目报价书等)发送到电子邮箱pjqwmb@163.com。若有多家供应商竞价,采购方综合考虑供应商的拍摄方案(占50%)、报价(占30%)和资质评估(占20%)等,最终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
六、本项目公告期限
2020年3月13日至17日17:30,在规定期限内以最终收到的邮箱材料为准。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方:江门市蓬江区委宣传部
联系人:司徒小姐,电话:0750-3221400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于工作时间来人或电话联系。
中共江门市蓬江区委宣传部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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