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新闻出版局2020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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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20年度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的;
2.实施了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上《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之外的行政审批事项的;
3.没有公开公示审批主体、依据、条件、申请材料、收费标准、申请示范文本、咨询投诉方式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4.受理程序不规范,要求多次补正申请材料的;
5.擅自增减行政许可审批环节、条件的;
6.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7.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8.实施行政许可审批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的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9.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10.不必设立行政许可,可以取消、采取事后监督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附件:江门市蓬江区新闻出版局2020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举报电话:3833081(蓬江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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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29000
电子邮箱:pjqzsjzwfwg@jiangmen.gov.cn
江门市蓬江区新闻出版局
2021年3月29日
江门市蓬江区新闻出版局2020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要求,现将本单位2020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
江门市蓬江区新闻出版局现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共2大项,分别为1.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及其变更事项审批;2.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两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均已进驻广东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发布。2020年行政许可申请数量56件,其中受理56件,不予受理0件;行政许可办结量56件,其中审批同意56件、审批不同意0件。
(二)依法实施情况
2020年,江门市蓬江区新闻出版局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电影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及《出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逐一梳理,确保每项实施的行政许可审批有法可依。行政许可审批工作人员开展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审批权限、范围、程序和条件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存在擅自变更或增加审批条件、擅自增加申请人义务、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审批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的现象。为了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为群众提供优质、快捷、高效的服务,本单位不断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优化审批流程。目前,大部分行政许可审批实际办结时限比法定时限缩减了80%以上。
(三)公开公示情况
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本单位充分运用广东政务服务网等信息化平台,公开公示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裁量标准、申请材料及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要素信息,并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及时更新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确保实时有效。
(四)监督管理情况
一是制定新闻出版、电影行业检查办法及标准,不断加强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确保被许可人依法依规开展活动;二是畅通投诉渠道。通过设立投诉电话和“12345”政府服务热线,接受社会监督。2020年,本单位多次联合文化执法部门对电影院、出版物零售等单位进行专项检查。
(五)实施效果情况
2020年,江门市蓬江区新闻出版局行政许可审批办结率100%,没有出现超时办理情况。通过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优化办事流程,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方法,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审批服务质量得到行政相对人的普遍认可,满意程度较高,全年没有接到办理行为的投诉举报和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投诉举报。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2020年,本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行政许可的职责和监督管理的义务,取得了一定实效,但是也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一是行政审批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二是审批环节、条件还需进一步梳理、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是继续优化办理流程,细化办事指南,提高审批效率。二是加强对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的监管,切实规范被许可人生产经营活动秩序。三是进一步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规范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提高行政审批透明度。
江门市蓬江区新闻出版局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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