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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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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概况

  根据工作需要,现通过向社会采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包括保洁服务和安保服务。

  二、供应商的资格

  (一)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必须是国内独立法人,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供应商应当具有从事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相关许可证,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合作物业管理服务经验者优先考虑。报价时请提供以上许可证的复印件,以及有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合作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证明。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服务。

  三、服务内容

  保洁服务和安保服务办公地点为蓬江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区文化馆),项目由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统一管理,受托单位对服务对象负全责管理。要求:

  (一)保洁服务

  1.负责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区文化馆)日常保洁、卫生工作;

  2.每周至少落实5天常态化保洁工作,每天八小时工作制;

  3.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二)安保服务

  1.负责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区文化馆)门卫值班、安全检查及到访人员登记工作;

  2.全年每天24小时落实安保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四、服务报价

  项目报价最高限价为29万元/年,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详细的费用预算明细表,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五、报名方式

  供应商把所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资格证明资料、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报价书等,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以密封件形式送至(蓬江区建设二路18号)蓬江区人民政府7楼区委宣传部。若有多家供应商竞价,采购方综合考虑供应商的报价和相关服务工作经验和质量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电话告知成交结果,未成交单位不再逐一通知。其间,如有相关问题可与受托单位另外协商解决,本公告解释权归蓬江区委宣传部。

  六、本项目公告期限

  请有意报价的供应商于2023年12月7日下午5时前提交报价资料,逾期不再接受报价。

  七、付款方式

  费用支付方式为按季度分四期支付,第四期款项,确认验收后支付,如果考核扣减,将扣减后再支付。

  八、服务的时间及期限

  项目服务期限为12个月,具体起止日期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九、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中共江门市蓬江区委宣传部

  报价联系人:莫小姐,电话:8229627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电话联系。

  中共江门市蓬江区委宣传部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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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区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