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委宣传部关于“文明城市创建辅助检查工作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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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蓬江区委宣传部关于“文明城市创建
辅助检查工作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根据工作需要,现通过向社会采购文明城市创建辅助检查工作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创建材料辅助检查服务、实地考察辅助检查服务和群众满意度辅助调查服务。
二、供应商的资格
(一)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必须是国内独立法人,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承诺在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人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有档案整理、数字化、数据处理服务相关资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服务内容
(一)创建材料辅助检查服务
根据23条创建材料细化分工并进行收集整理。
1.收集、汇总相关单位创建材料;
2.及时跟踪反馈相关单位创建材料完成情况;
3.跟进相关单位创建活动图片资料采集工作;
4.对所有图片资料材料的真实性进行鉴别;
5.根据安排,参与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材料辅助检查的相关工作。
(二)实地考察辅助检查服务
实地考察检查服务以日常收集全区300多个点位对标材料的形式开展。
1.收集日常各文明城市创建实地考察点位对标创建的工作材料;
2.梳理、汇总、上报对标创建工作情况,并提交整改材料;
3.跟进收集相关单位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并提交检查结果材料;
4.根据安排,参与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辅助检查的相关工作。
(三)群众满意度辅助调查服务
群众满意度辅助调查服务根据问卷调查的要求,定期在不同场所组织问卷调查、跟进12345政务服务热线群众对办结事项满意度等方式开展。
1.结合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文明实践活动,在社区、公园广场等场所发放调查问卷,并收集整理相关情况、数据;
2.每月到12345政务服务热线查看涉及文明创建类的办结事项,统计群众对办结事项的满意率,跟进电话回访群众工作;
3.每季度开展入户调查工作,依据社区的居民住户分布图,按随机等距原则抽选调查户,经其同意后现场填写问卷,测评组及时整理汇总问卷填写内容,形成调查报告;
4.根据问卷调查结果,提出存在的问题、薄弱环节,并对接有关部门反馈相关情况;
5.根据安排,参与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问卷调查辅助检查的相关工作。
四、服务报价
项目报价最高限价为59.33万元/年,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详细的费用预算明细表,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五、报名方式
供应商把所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资格证明资料、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报价书等,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以密封件形式送至(蓬江区建设二路18号)蓬江区人民政府7楼区委宣传部。若有多家供应商竞价,采购方综合考虑供应商的报价和相关服务工作经验和质量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电话告知成交结果,未成交单位不再逐一通知。其间,如有相关问题可与受托单位另外协商解决,本公告解释权归蓬江区委宣传部。
六、本项目公告期限
请有意报价的供应商于2025年6月25日下午5时前提交报价资料,逾期不再接受报价。
七、付款方式
费用支付方式为按季度分四期支付,第四期款项,确认验收后支付,如果考核扣减,将扣减后再支付。
八、服务的时间及期限
项目服务期限为12个月,具体起止日期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九、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中共江门市蓬江区委宣传部
资料提交联系人:莫小姐,电话:8229627
活动咨询联系人:黎小姐,电话:8226396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其他问题,可于工作时间来人或电话联系。
中共江门市蓬江区委宣传部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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