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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蓬江区政府采购中心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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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蓬江区政府采购中心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蓬江区政府采购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蓬江区政府采购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研究制定政府采购业务流程;负责组建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委员会,接受区财政部门委托管理供应商库和商品库;

(二)接受采购单位的委托,组织采购或招标事宜;审核招标的货物、工程、服务项目的标准;审查招标代理单位的资格,组织和参与评标;确认招标结果,签订(或参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三)管理政府采购资金账户、根据政府采购合同办理采购资金结算;建立与政府采购相适应的信息系统;组织开展政府采购宣传及业务培训;

(四)办理区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政府采购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厅(委、局、办)本级预算。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有1个内设机构为综合股。主要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工作;承担信访、政务公开、人事管理、机构编制、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办理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收取和退回等工作;负责组建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委员会及评审专家信息反馈;负责编制政府采购简报等宣传工作;组织政府采购业务培训。本部门隶属区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副科级。核定事业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综合股长1名,科员1名,其它工作人员1名。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4.32万元,比上年减少28.05万元,下降44.97%,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一个项目支出;支出预算34.32万元,比上年减少28.05万元,下降44.97%,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一个项目支出。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4.61万元,比上年减少0.61万元,下降11.6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1.61万元,比上年减少0.61万元,下降27.4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办公费2.5万元,印刷费0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4万元,日常维修费0.2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8.7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6.7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32.42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通用设备31.94万元,办公家具0.48万元,主要实物资产数据情况为:占有使用车辆情况,共有车辆1辆,其中:机要应急通信车辆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资产变动情况为:2017年预计购置计算机、传真机等设备。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本部门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中没有项目需要开展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

(一)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有关规定,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接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反映各级政府办公的支出。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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