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江门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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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财采购函〔2023〕2 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上级驻蓬江区单位:

        现将江门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江财采购函〔2023〕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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