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江门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新增批量集中采购品目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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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财采购函〔2023〕6 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上级驻蓬江区单位:

        现将《江门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新增批量集中采购品目的通知>的通知》(江财采购函〔2023〕64 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省级批量集中采购品目新增激光打印机和触控一体机两个品目,调整为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空调机、激光打印机、触控一体机。

        二、推行批量集中采购是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推动行政运行降本增效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加强政策宣传,积极推行批量集中采购,不得规避批量集中采购,杜绝超标准采购。已纳入批量集中采购范围的品目,原则上不再通过其他采购方式组织实施。确有科研等特殊工作用途或特殊需要的,各预算单位需可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通过电商直购、网上竞价等简易采购方式采购,需在采购计划备案时详细说明理由并上传主管预算单位审核意见,各采购人通过简易采购方式采购数量不得超过同类品目上年购买总数的 10%。

        三、区级主管预算单位应当加强对本部门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计划执行、合同签订、产品验收及款项支付等内部管理制度,对未按规定超标准采购及规避批量集中采购等行为,应当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江门市蓬江区财政局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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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