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残联关于2023-2024年度蓬江区特殊托养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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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蓬江区残疾人联合会现就“22023-2024年度蓬江区特殊托养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将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目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社区康园中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残联〔2018〕60号)、《阳光家园计划——江门市蓬江区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实施方案》(江残联〔2015〕19号)的精神,切实解决我区心智障碍残疾人托养问题,解除残疾人家庭在抚养或赡养、长期看护、治疗与康复等方面承担的巨大压力和困难,进一步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现蓬江区残疾人联合会拟通过自主采购方式选择1家托养服务机构承接特殊托养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及服务指标
(一)生活照料: 为服务对象提供日常生活照顾和护理服务。
(二)生活技能训练:为服务对象提供基本生活自理能力训练,学习简单家务和劳动,培养基本的生活能力和卫生习惯,促进个人社会成熟。
(三)娱疗训练:为服务对象提供适宜的娱乐活动,丰富日常生活,帮助其陶冶情操,提高神经系统和整个机体对外界环境的反应能力。
(四)社会整合活动:为服务对象建立社会关系,参加社会活动、社区互动,参与社会建设,促进社会融合。
(五)社交技能训练:为服务对象提供社会角色、朋友交往、同事相处等方面的社交技能训练。学习接受、处理、表达等技能,帮助其在人际情景中表达感受与需求。逐步具备基本的人际交往兴趣和能力,从而提高自信心。
(六)健身运动:为服务对象提供适宜室内外运动休闲场地,配备一定的健身器材,开展富韵律性的有氧运动,帮助其恢复肢体运动功能,增强体质,愉悦身心。
(七)兴趣小组活动:根据服务对象的爱好兴趣,为对象提供相关兴趣娱乐小组活动。指导其采用多元化的教学工具来启发服务对象的爱好,发挥对象的潜在能力,从而陶冶情操。
(八)在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其他服务对象有需求的服务。
(九)服务期限内,对江门市蓬江区14-60周岁心智障碍残疾人服务人数不少于10人。
三、合同履行地点及服务对象
江门市蓬江区户籍14-60周岁心智障碍残疾人。
四、服务时间
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为12个月(自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本项目采购合同自双方盖公章后生效。
五、采购预算和报价要求
本项目经费总额不高于人民币41.5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开展心智障碍残疾人托养服务方面,具有专业的管理模式和服务经验优先;
(六)为本项目配备固定的服务团队,其中具有大专或以上文化程度和1年以上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经验的社工人员不少于2人,有2年以上残疾人托养服务经验,并持有健康合格证;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履约监督及验收
供应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按合同约定完成项目任务,留存项目的相关文件、图片、记录表等资料,并及时向我会如实报告项目进展情况,配合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审计工作。我会将分阶段对本项目进行绩效评估。
八、结算方式
双方签订协议后30天内给付总费用的30%;供应商完成协议服务内容并通过中期绩效评估的,经我会确认后30个工作日内给付30%总费用;供应商完成协议服务内容并通过终期绩效评估的,经我会确认后30个工作日内给付余下40%总费用。
九、投标事项
采购公告有效期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3月30日下午5:30截止。请有意承接的供应商在有效期内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与我会联系提交项目工作方案等有关材料。
联系人:吴卫良,联系电话:0750-2046868。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业街15号101。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江门市蓬江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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