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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文联关于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促进三公经费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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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促进三公经费规范管理的学习通知》(蓬江财行〔201811号)文件要求,我单位于911日上午,在区文联会议室召开“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促进三公经费规范管理”专题培训学习。会议由赵一翰主席主持,赖峰鹏副主席宣讲,区文联机关全体人员参会。会议辅导和学习以下文件内容:《关于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促进三公经费规范管理的学习通知》、《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发〔201211)、《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关于对贯彻落实“约法三章”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13105 号)、《广东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粤发〔20147 号)、《广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粤办发〔20141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的意见》(江办发〔201610号)、《市直党政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江财行〔201477 号)、《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蓬江财行〔201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境经费管理的通知》(江财行〔201591 号)、《转发财政部外交部<关于调整因公临时出国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蓬江财行〔20182号)及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因公出国(境)经费、接待费等相关文件规定。

  

    会议指出,今后财务经费支出要做到以下三点要求:一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认真执行省、市和区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执行经费支出,做好“三公”经费管理;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我会公车已达到强制报销年限,目前已完成报废手续,但要做好公务租用车辆的管理,实事求是,厉行节约;三是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肃财政纪律,从严从紧管控“三公”经费,杜绝“三公”经费领域违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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