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责任状”,强化“责任心”,蓬江文联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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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下午,区文联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会议,会上,受区文联党组书记、主席赵一翰的委托,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赖峰鹏传达了区委宣传部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精神,并与机关股室负责人、各文艺协会负责人(代表)签订了《意识形态管理工作责任书》。
会议明确,加强意识形态管理工作是文联党组、机关各股室、各文艺协会的重要政治责任。要强化党组和党组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文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文联党组班子成员对分工联系管理的协会和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强化担当意识,加强对联系分管协会和分工负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管理工作,守好阵地、管好队伍,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签订“责任状”,是为了强化“责任心”,各文艺协会主要负责人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管理工作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做到严格把关,加强管理,责任到人、管理到位。
会议要求,党组班子成员和各协会负责人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组织创作的文艺作品、出版物和文联、协会微信公众号以及各种展览活动的监管。加强对茅龙书院等文艺阵地举办讲座、报告会、研讨会、论坛(沙龙)、文艺活动等的审核把关和监督管理,确保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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