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总工会2022-2023年度新媒体平台运营和宣传推广项目的采购公告
字体:[大] [中] [小]
采购人江门市蓬江区总工会,现对“2022-2023年度新媒体平台运营和宣传推广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
新媒体平台运营和宣传推广项目
二、采购项目概况
(一)采购预算范围:18万元以下,含税全包价。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该价格。
(二)服务内容要求
1.基本情况
根据工会工作及服务职工群体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有效的推广方案和阶段性宣传计划,利用“蓬江工人”公众号作为线上舆论阵地主战场,结合各级线上线下平台进行媒体宣传和推广,构建“互联网+工会”的线上职工服务体系,为辖区职工打造便捷、高效、实时的信息获取渠道。
本次购买服务内容包含:新媒体运营类和媒体宣传类。新媒体运营类主要负责提供采购人日常使用的对外平台的代运营服务和信息编辑排版发布等功能,日常活动会议的跟踪和监控后台留言中的负面舆情。媒体宣传类主要包括除了在工会系统平台外,通过创新宣传手段方式提高采购人在各级媒体平台开展对外宣传、媒体推广的能力,提高公众的知晓度,进一步扩大工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2.内容明细要求
(三)服务项目要求
投标人需组成3-5人执行团队,负责落实本采购需求内容,并指派1名具有5年以上具有文化传媒工作经历的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沟通对接和落实工作。
1.服务响应
投标人应提供“7*24 小时”响应服务,并及时提供推广解决方案。
2.驻场服务
投标人根据项目需要,应按要求进驻办公并实时提供现场专业策划咨询服务,以进行沟通协调并应对任何可能出现的问题。
3.分析与建议
每月至少提供一次线上(或线下)宣传推广的效果分析和活动优化建议,包含推广渠道、关键词等维度的数据概况及转化情况的分析,以促进下一步开展活动宣传有效化的提升。
4.审核与把关
发布内容和制作物料需经采购单位审核把关,且未经采购单位允许,不得擅自通过线上或线下发布各类信息内容,不得以采购单位的名义开展任何商业性质活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与本合同服务内容所对应的经营范围)并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服务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团队自有活动组织执行、微信运营、程序开发、云储存、视频及动画制作、视频及图片直播、提供全国及本地媒介资源等业务能力,以及相应专业人员配备。
(四)熟悉运用云摄影、视频直播等新媒体手段对活动进行传播,有新闻发布服务资质的合作平台。
(五)近三年有与江门地区政府单位进行微信平台程序功能开发合作或与本地企业开展线下活动策划等相关经验。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自采购完成、以签订合同为准之日起,至2023年5月19日。
五、付款方式
本项目采取每季度结算的方式。每季度(三个自然月)结束后15日内由投标单位整理已开展的服务内容,形成季度汇报材料,经采购人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15日内支付该项目款项。全年度支付款项不得超过双方合同约定的项目最高金额。
六、报价文件的要求
(一)提供项目报价书(根据“二.(二).2”内容撰写,需有详细分项报价和小项单次价格标准,如“公众号运营”分项报价多少、发布一篇的单价多少)、实施方案、参与报价人情况(包括具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经总公司授权的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公司简介、项目案例等)。以上资料一式叁份,以便采购小组开展资格评估与审定。
(二)材料上要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三)所有文件需每页或骑缝加盖公章。
(四) 报价资料以文件袋密封并加盖公章封口。
递交资料截止时间:2022年5月11日17时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白石大道126号工人文化宫4楼403室
联系人:源先生
联系电话:13189874631
江门市蓬江区总工会
2022年5月5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