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失效)关于印发蓬江区居民装修垃圾处置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加强全区装修垃圾管理工作,规范装修垃圾全过程管理,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江门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江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制定《蓬江区居民装修垃圾处置服务指南(试行)》,请遵照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反映。
附件:1.蓬江区居民装修垃圾处置服务指南(试行)
2.居民装修垃圾纸质转移联单
江门市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4月21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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