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江门市蓬江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蓬江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运营服务管理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理顺蓬江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运营服务管理问题,进一步提升运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实现部门监管到位、市民共享受益、企业竞争有序的工作目标,维护良好的城市公共秩序和形象。根据《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09号)《关于规范江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等的规定,我局草拟了《江门市蓬江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蓬江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管理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现按照规定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4月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书面反馈给江门市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并注明《江门市蓬江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建议”字样或《蓬江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管理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建议”字样:
1.信函邮寄:江门市蓬江区农林新村34号江门市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邮编:529000;
2.电子邮件:pjqcgj@jiangmen.gov.cn。
提交意见的同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附件:1.《江门市蓬江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蓬江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管理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3.《江门市蓬江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起草说明
江门市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3月1日
相关附件:
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