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财政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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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报送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江府依法办〔2019〕14号)要求,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工作要点
(一)依法全面履行本部门工作职责
1.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在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示本单位基本信息、岗位职责、执法机构、执法清单和执法依据等。
2.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区财政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和区委工作要求,在工作过程中坚持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根据机构改革“三定”方案《中共江门市蓬江区委办公室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蓬江区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蓬江办发〔2019〕18号)规定,我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和监督实施国家、省和市有关财政、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区和区本级财政、政府采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等方面的地方性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参与有关税收法规和制度的拟订;监督检查财税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
3.优化公共服务。一是优化财政转移支付结构。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14〕31号)规定。我区全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在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公共安全、生活保障、就业保障、医疗保障、生态环境八大方面加大投入。其中2019年我区义务教育方面投入12249.892万元,公共文化事业建设方面投入9893.13万元,就业保障方面投入2579.02万元。二是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代理机构备案登记管理要求,及时调整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为市场主体记备案提供服务。进一步规范审批审核事项管理,简化工作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我区各行政、事业单位按照江门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实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前有自行采购、网上询价、经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依法选择非招标采购方式和公开招标四种形式。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按《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涉及机构改革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府办函〔2019〕70号)和《江门市蓬江区司法局关于机构改革涉及规范性文件清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江蓬司〔2019〕68号)规定执行,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按《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执行。
2.加强合法性审查,配备法律顾问,建立合法性审查机制,制定《关于贯彻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蓬江财监〔2019〕25号)和《江门市蓬江区财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试行)》,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提交讨论或作出决策。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按《江门市蓬江区财政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江门市蓬江区财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试行)》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并向社会公开。
2.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在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录入执法信息,执法程序网上流转,供公众查询和监督。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计划出台《江门市蓬江区财政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全面实行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实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4.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均通过执法资格考试。每年开展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不少于40学时。
5.坚持持证执法,按照规定程序立案、办案和行政处罚处理。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实行收支两线管理,规范执法行为,保证执法质量。
6.加强行政执法保障。我区各单位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全额保障,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2019年拨付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专项经费82.06万元,拨付区委政法委依法治区办公经费10万元。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在加强财政执法、维护财经秩序的同时,坚持强化监督机制,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行政执法中,虚心听取财政检查对象单位的意见,及时办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认真执行上级机关的有关决定、决议,确保均在限期内圆满完成。强化内部监督,通过案卷评比等形式强化对行政许可、处罚行为的监督。在外部监督上,通过推行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信息公开、投诉平台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确保执法行为规范。
2.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粤办函〔2019〕90号)文。在蓬江政务网依法进行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重点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落实《江门市行政复议案件庭审实施细则》,每月报送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情况,本年度没有发生行政应诉、复议案件。
(七)全面提高局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强对局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2019年,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各类学法培训、讲座6场。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局党组按照新时期行政执法的要求,结合系统职能,紧紧围绕各阶段的财政中心工作,开展财政法制培训。2019年,财政局组织干部职工对《“五五”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广东省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有关财政政策的培训,进一步增强财政干部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2.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局机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通过广泛普法促进文明执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法治观念还没有普遍树立;二是监督机制还存在不足;三是法治建设人员队伍素质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设想
一是继续加大财政干部的执法培训,提高干部执法水平。继续学习和贯彻好《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等业务法规,确保执法人员准确掌握法律、法规和条例。及时组织开展对各项新的财税法律法规的学习,真正使每一位财税执法人员都能做到熟练掌握财税业务本领。
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推广。要继续加强法治政府创建知识的宣传力度,通过开展讲座、组织知识竞赛等方式拓宽宣传面,要依照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做好内部的宣传交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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