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财政局全面提升财政信息公开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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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信息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一直是社会关注的话题,也是国家深化政务公开、推动民主建设的重大举措。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的不断推进,公众政治民主意识逐步提高,人们要求政府财政信息公开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对此,我区也就此一直在努力推行政府部门财政信息公开和披露,要求将各类财政信息、政府预算置于阳光下运行。
一是加强财政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本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亲自抓建设、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遵循“以人为本”的理念,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服务意识,细化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形式载体等。
二是明确财政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部门预决算公开的主体为负责编制部门预决算信息的单位或部门,各部门为本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照《预算法》规定,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预决算公开的责任和义务,依法及时公开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决算及报表,并对预决算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
三是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制度建设。制定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目录,尤其关注涉及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财政专项支出、监督检查等重点领域重点资金。为保证信息的完整性、时效性,对于主动公开的财政信息,在其形成或部门批复后20日内在蓬江政务网财政局门户网站平台向社会公开。同时在政府网站、财政内部网站上公开各类财政政策、工作动态、预算执行和重大民生支出等情况,认真开展行政审批、权力事项清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明确公文类和非公文类的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规范不定密不公开公文的处理机制。加强信息的保密审查和属性审核,按照“先审查后公开”、 “谁审查谁公开”、 “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财政信息主动公开保密审查机制,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四是构建预决算公开长效机制,加强检核查督促。局财政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开信息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公开档案,并切实加强管理,做到材料齐全、内容完备、入档及时。加大对信息公开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财政信息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实效。对不及时公开的部门,及时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门报告,倒逼各部门提升预决算公开工作水平。对不依法履行公开义务、不按规定公开预决算的,建议监察机关依照《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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