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财政局三项举措持续掀起学习《民法典》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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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民法典》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全体领导干部争做学法、守法、护法的表率,区财政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广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全局持续掀起学习《民法典》的热潮,实现了“全员学”,为推动《民法典》指导财政工作实践做好知识储备。
一、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
区财政局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将《民法典》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组议题开展学习。7月6日,区财政局召开党组会传达贯彻《广东省财政系统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方案》《关于深入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党组书记、局长刘民欣对宣传学习《民法典》作工作部署,要求由领导干部带头做表率,充分认识宣传贯彻民法典的重要意义,落实财政普法责任制,将民法典列入普法责任清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结合财政职能和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
二、广泛开展普法教育,主动学深悟透
6月16日,7月17日和8月28日,区财政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由市财政局举办的三场专题培训讲座,讲座分别由中央党校政治和法律教研部教授、博士生导师刘锐同志,五邑大学教授、法学博士王继远同志以及江门市民法典普法讲师团成员、广东巨信律师事务所刘棉春律师进行授课,学习内容丰富,深入浅出,带领与会人员全面深入学习民法典。
9月3日,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职责,主动担当作为,全力推动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区财政局邀请国信信扬(江门)律师事务所贾翠霞律师作《民法典》专题培训讲座,贾律师以年龄为主线对《民法典》的亮点进行解读,深入分析从胎儿到80岁期间所涉及的权利和责任。同时针对广大群众关心的问题,结合生活中的具体案例,进行现场解答,最后还安排了互动环节,充分带动参会人员积极参与的热情,参会人员均表示对《民法典》有了更深的了解。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谢颖指出,民法典中有不少内容与财政部门职责息息相关,例如行政机关的征收、征用,国有资产财产的管理、监督等。我们要充分认清民法典的重大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落实财政普法责任制,结合财政职能和工作实际,认真梳理民法典汇总涉及财政职责的具体规定,由领导干部带头做学法用法表率,将民法典普法教育与财政法治工作实践相结合,切实提高财政法治人员运用民法典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三、线上线下齐结合,形成民法典宣传合力
8月18日,蓬江区财政局举办"民法典与生活同行”宣传海报展。宣传海报图文并茂、深入浅出介绍《民法典》的基本原则、总则篇、物权篇、合同篇等,重点围绕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深入解读,带动局全体党员干部自觉学习、宣传、遵守、维护《民法典》这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让每个公民学法懂法守法普法。同时充分利用“区财政局硬核广播员群”等线上渠道、法治宣传展板等,全方位宣传《民法典》颁布情况,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深入了解、学习《民法典》,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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