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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江门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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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现将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江财资〔2020〕31号)转发给你们,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财政部门的文件精神,并迅速将文件精神传达到属下各单位。

  二、各单位要落实管理责任,细化管理要求,规范管理行为;对审计、巡视以及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立行立改,及时堵塞漏洞。

  

  附件: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


江门市蓬江区财政局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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