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蓬江区2020年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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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江门市蓬江区2020年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3481.5351万元和76.25万元的分配结果。
附件:
1、蓬江区2020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提前下达分配方案(3481.5351万元)
2、蓬江区2020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分配方案(76.25万元)
江门市蓬江区财政局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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