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财政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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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江门市蓬江区财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五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区财政局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蓬江政务网”(http://www.pjq.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五福一街8号,邮编:529030,电话: 0750-3833829)。
一、概述
2015年,区财政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等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信息,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为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扎实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局各业务股室为成员,确定局办公室为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机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进一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完善制度建设
我局制定《蓬江区财政局保密管理制度》,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根据《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办法》,逐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相关制度,严格申请公开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严防涉密信息上网,不定期检查公开信息内容,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对公开内容、形式、程序、要求、保证措施等都做了明确规定,坚持依法、全面、真实进行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有效地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区财政局通过网络载体、微信、微博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我局积极主动做好区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一是根据依法便民、统筹兼顾、真实准确的原则,积极推进财政预算信息特别是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预决算执行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财政预决算信息对外公开的方式、范围、内容和步骤,逐步完善财政预决算信息披露制度。2015年,除2个涉密单位外,43个区直全部预算单位实行预决算公开,部门预算,部门预算编制不断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是编制2015年项目预算中,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在“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基础上,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等一般性支出,并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程序,细化预算编制内容,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精细化程度。在预算编制完毕后,按时提交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区人代会通过后及时在蓬江区政务网对外公布。同时,设立了电子邮箱、行政效能投诉方式公告栏以及开通了市政府12345服务热线,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通过多种形式实施政务公开。
1、区财政局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同期对比2013、2014年有大幅度增加。
2、区财政局通过政府政务公开网,开设区财政局主页,方便群众了解区财政工作。及时宣传我局财政工作动态、公布了我局组织机构、财政预决算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增强财政工作的透明度,接受基层和群众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3、为加大推行政务信息的力度,我局于2015年4月开通政务微信及微博,通过政务微信、微博发布最新财政工作动态,转发省、市、区发布的文件,让群众能了解到最新的财政政策和财政改革动向。
区财政局政务微博
区财政局政务微信
4、我局根据不同政务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采用多种形式和方法实施政务公开。一是通过局政务公开栏,张贴相关政务性文件;二是设置服务大厅,方便单位和群众办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会计管理及会计资格考试等业务;三是利用办公系统,及时向局工作人员公开单位重大决策及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干部提拔任用、人事管理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和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事项,保障我局工作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四是通过《蓬江财政专报》和《蓬江财政简报》及时宣传我区财政最新动态、财政改革方向。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收到任何关于要求公开政务信息的申请,也没有收取这方面的费用。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无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也没有收到各类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等问题。2016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层层落实责任,定期督查通报,确保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建设,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对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实效性。
(三)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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